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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引进11名中小学优秀教师及高校优秀毕业生

淮北市教育局招聘信息 淮北市教育局 2023-11-14 21:09:26 人阅读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引进计划

2023年度下半年淮北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11名(市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1名,民办学校在职教师3名,高校优秀毕业生7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度下半年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3年度下半年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2)。

三、引进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可报名小学岗位,其中报考小学语文需具备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

6.符合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和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5.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9.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行为的;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2.其他不宜引进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类别

(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4人)

面向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和市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两类人员开展引进,报考人员需满足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中: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需符合1、2、3之一):

1.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具有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类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所带学生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各类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

4.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

5.参加市域外公办学校招聘并已进入录用公示环节且具备以上1—4项条件之一的我市县(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7人)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历届毕业生(“安徽省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指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含品学兼优毕业生)、“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担任院系以上学生会干部(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学年以上。

3.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引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8:30—11月1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登录http://hbpta.pzhl.net/index.php或者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点击“人事考试专题”)进入报名,在网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11月18日12:00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11月18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后续相关事宜将在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规整提交:

(1)《2023年度下半年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所需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民办学校教师提供在职证明。

(5)符合引进市域外公办学校教师条件第5种情形的,须提供进入录用公示环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参加资格复审,提交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3.报考引进市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岗位人员需在资格复审环节,将评审比选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供,详见评审比选有关要求。如资格复审不通过,材料原件予以退还。

(四)评审比选

1.评审比选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引进市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岗位报考人员。

2.评审内容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与引进条件对应的荣誉和成绩、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评审组依据评审比选对象提供的评审材料评定得分,并将评审比选得分作为体检、考察名单确认依据。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评审比选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评审得分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教学成果、个人荣誉、培养学生核心素养能力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的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报考人员和引进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岗位报考人员。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准备时长5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为15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如遇同一岗位需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情况,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面试最终成绩,并在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现场只公布考生原始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一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本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不含75分)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遇同一招聘岗位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行确定),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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