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泗阳县户籍的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应届本科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人数详见《泗阳县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
4.2019年与泗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泗阳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本科)的定向就业毕业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综合成绩合成规则: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yang.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泗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选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选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yang.gov.cn/)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泗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泗阳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2019年与泗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的《泗阳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以上(含6年)。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泗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0527-88765216
监督举报电话:0527-85235276
附件:1.泗阳县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
2.泗阳县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
泗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