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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人事招聘信息 人事 2024-05-29 18:17:26 人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湖南省军区后战[2015]23号、28号等文件要求及2021年1月18日城步苗族自治县议军会议精神,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民兵训练基地管理站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class_Simple.shtml)。

一、单位基本情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民兵训练基地管理站是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股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计划招聘3名事业编制人员,详细要求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能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18073933519

联系人:唐科长,联系电话:19967901666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由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负责。

(四)相关要求

1.报名时,按照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交报名表的程序进行。凡不交报名表者属报名不,报名不者将不能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需提供报名时须填写《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及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三张(相片背面注名)。

(3)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 ]下载)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

3.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也可以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套试卷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者不得入围面试。

4.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者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已的选报行为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六、笔试、面试

本次考试由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指导、监督,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编办参与,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岗位按笔试加面试合成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6月23日至24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工室(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18073933519)领取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list.shtml)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工室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list.shtml)公布。

七、体检

1.体检由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编办负责指导,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2.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体检人员名单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list.shtml)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编办负责指导,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名单经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九、公示

经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gwrsydw/list.shtml)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环节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递补一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未尽事宜,以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最终解释为准。

十二、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张组长):13574971001

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739-7362669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39-7361928

查看附件>>>

1.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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