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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福安市教育局招聘12人公告

福安市教育局招聘信息 福安市教育局 2024-04-10 00:24:17 人阅读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告(四)     我局拟于2024年4月10日统一组织福安市第一中学等7所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4届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学历学位要求可降为本科学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5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到2024年4月),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或课程成绩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12名新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每位应聘者可报1-2个岗位,采取志愿级差(第二志愿面试成绩减3分)和“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用。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校园招聘。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14: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并扫码填写相关信息。  

    3.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要求:     (1)《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篮球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二)面试     1.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晚上(具体时间依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通过面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采用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素养的理解、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及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六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2.联系方式:福安市教育局 兰老师 15959312288     彭老师 13626980988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就业意向书.doc     福安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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