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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金川县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级后备力量协理村务15名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8-21 09:15:36 人阅读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要求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川组通〔2024〕42号)、《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级后备力量协理村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委组通〔2024〕6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级后备力量协理村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2024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并完全符合选拔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详见附件《金川县2024年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级后备力量协理村务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在金川县(金川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金川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在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诚信记录;

(5)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原则上本村户籍优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组织、参与或支持危安案(事)件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参与选拔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数量

共计选拔15名。具体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对《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金川县委组织部咨询(0837-2522307)。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拔仅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教育、司法、信访、民宗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拔的全过程,在选拔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选拔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10:00至8月31日18:00。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金川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报名(地址:勒乌镇屯上街5号县委大楼二楼)。

(二)线下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通过金川县政府网站(http://www.abjinchuan.gov.cn/)、微金川公众号等,认真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通过网络下载《金川县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级后备力量协理村务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者选拔资格。

3.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考者将《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金川县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和核查。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同步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两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两份。

(4)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两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公布的选拔基本条件和能力素质要求,对参加选拔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选拔条件的将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统一到金川县委组织部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下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选拔岗位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前3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职位名额1:3的比例,则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人选。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首先按《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的岗位要求进行,其次按户籍(本村户籍优先)、学历(学历高者优先),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金川县委组织加试(面试)。

六、调剂递补

因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缺额,由金川县委组织征求报考者本人意愿,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调剂和递补人选。对后续工作中出现缺额的,实行“一次考试、多次补选”机制,按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及时递补。

七、公示

综合面试和考察等情况,由金川县委组织部提出拟选拔人员名单,在金川县政府网站、微金川等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拔人员姓名、性别、拟服务村,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八、决定使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进行使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使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使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使用。被确定正式使用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与乡镇签订协议,选拔使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未到岗履职的,取消资格。每年结合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实行一年一签,不合格的及时调整退出。

九、村务培训

由金川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社工部、县委党校等部门,组织对选拔使用人员开展村务培训,帮助熟悉掌握村务工作内容、流程等。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拔工作接受监督,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拔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选拔事项,均在金川县政府网站、微金川等平台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决定使用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选拔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金川县委组织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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