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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资阳市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讲解员岗位人员1人公告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信息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2023-09-09 02:24:37 人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岗位及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乐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讲解,同时服从乐至县检察院安排从事其他检察辅助性工作。

二、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已获得毕业证书;

4.普通话标准,有二级乙等证书或者具有相当普通话水平,团队意识强,善于合作配合,良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等讲解员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佳,无残疾,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等;

6.报考时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为9月15日);

7.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8.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报名地点:乐至县人民检察院308办公室(乐至县南湖路18号),联系人:江文俊,联系电话:028-23237091,15928356181。

报名应提供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工作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讲解等方面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2.考察。考察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五、用工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参照本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确定基本工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个人考核等次确定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作不满1年的不予考核)。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相关事宜由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23237091

2023年9月6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讲解员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zysjcy.gov.cn/lz/article.html?id=33559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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