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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公告

林甸县公安局招聘信息 林甸县公安局 2024-09-30 21:05:59 人阅读

因工作需要,依据《大庆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和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男性),负责留置看护工作,具体详见《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三)2024年9月29日前(含当日)取得大庆市行政区划内户籍(含四县)。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9日至2006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

(六)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二)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六)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性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一)烈士的配偶、子女;

(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三)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四)退役军人;

(五)见义勇为人员。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0月14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218.8.8.42:6490/ldrsj),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才可进行网上缴费;仲裁未通过的将取消该岗位报名资格。

(三)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0月14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到指定网址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21日9:00到16:00登录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dian.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缩减或取消。取消的请按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以专业科目为主。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考生本人于2024年10月21日9:00到10月22日16:00到林甸县公安局信访接待中心进行笔试加分确认,同时提供身份证、《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加分申请书》(附件2)及佐证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1份;见义勇为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入闱线上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页),报考使用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同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截图及复印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众号”中查找“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进行查询)。

(5)《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附件3)、《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各1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入闱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数量。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如入闱线上考试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能测评

确认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公告附件中的《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项目

标准

1000米跑

≤4′35′

10米×4往返跑

≤13′4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考生主动放弃体能测评或未通过体能测评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入闱线上考试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公告附件中的《2024年林甸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附件6),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政治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林甸县公安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政治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体能测评、体检,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6个月,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照《大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含当日)。

(二)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林甸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3320653

监督电话:0459-332108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9-467599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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