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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招聘信息 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 2024-06-15 21:51:45 人阅读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选用渠道,优化乌兰牧骑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细则》及《2024年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现将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名,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6月17日(不含)至2006年6月17日(含)期间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6.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6月17日前。2024年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为8月31日前,2024年研究生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为10月31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7.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不接受以第二学位和辅修专业报名);

8.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人才引进之列,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4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报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地点为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新办公楼(额尔古纳市拉布达林街道办事处档案馆东侧),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4.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等。

5.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员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签字,审查通过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职位表》(附件1),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现场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8.报名和资格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和证明如下:

1.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额尔古纳市乌兰牧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6.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原因。

7.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不再进行受理。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

8.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要随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电话通知、邮件发送、短信告知的方式反馈报考者,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

四、考试

1.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不设置开考比例。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科目为专业技能测试。

3.考生测试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舞蹈作品展示满分60分(限时5分钟以内);基本功满分20分(限时2分钟以内);即兴表演满分20分(限时3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报考人员所需音乐伴奏(MP3格式U盘)、服装、道具等由考生自备。

4.考官组构成

专业技能测试设立相应专业考官组,考官团队由用人部门选择具备面试资格的5或7名成员组成。考试期间对所有考官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考试结束后,《考官评分表》、《成绩汇总表》、考试过程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1年。

5.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准,本次考试设置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将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额尔古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公众号公布。

1.体检

体检机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额尔古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受聘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6.聘用人员自办理录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借调、调离本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七、纪律和监督

1.应聘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执行。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八、其它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须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拟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考试、资格审核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六)在人才引进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470-6826764

监督举报电话:0470-6828308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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