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能源股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三)工作地点: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的以下人员: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年龄要求:18—40周岁;
(三)性别要求:男性;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四、待遇情况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一旦聘用,服务期不少于1年;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工资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五险”,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面议;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4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永平县发改局办公室(财政局二楼),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98号,0872-6525989。
六、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资质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
(二)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此公告